关于报送“十四五”规划调研计划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部门:
按照学院《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哈金院党〔2020〕69号)要求,目前已经进入“十四五”规划编制调研论证阶段最后时期,为了顺利完成实地调研工作,保障工作效率、效果,现就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1.各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组及教学单位分项规划编制工作组,特别是制定专项规划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此次调研工作,精心部署。
2.各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组及教学单位分项规划编制工作组要认真拟定调研计划,将调研工作与合格评估整改工作结合起来,认真思考、深入分析制约学院发展的重大关键问题,通过调研学习,明确未来五年规划工作的发展目标、发展思路、重点任务及改革措施等。调研计划应包括调研人员、调研时间、调研地点、调研内容等,具体内容填写附件中。
3.调研计划表(见附件)请于4月16日(本周五)下班前发送至刘娟办公邮箱。
附件:单位(部门)“十四五”规划调研计划汇总表
学院“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12日
附件
单位(部门)“十四五”规划调研计划汇总表
序号 |
单位 (部门) |
调研人员 |
调研时间 |
调研地点 |
调研内容 |
备注 |
1 |
|
|
|
|
|
|
2 |
|
|
|
|
|
|
3 |
|
|
|
|
|
|
4 |
|
|
|
|
|
|
5 |
|
|
|
|
|
|
… |
|
|
|
|
|
|